工作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被离职
温州鹿城法律咨询
2025-05-15
您确实可以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您的案例中,您已工作4年,若以此为由离职,公司应支付您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补交社保。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5000元乘以4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看,您除了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外,还可主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主张过去一年内(扣除已支付的一倍)的双倍工资差额,即5000元乘以11个月(扣除首月不计算)再乘以1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您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需准备工资条、工作证明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裁决,要求公司履行相应义务。✫✫✫✫✫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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